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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开展2020年计划、预算审查工作

发表于:2020-05-25 关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依法开展二〇二〇年计划、预算审查工作

《 人民日报 》( 2020年05月25日  03 版)  

       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  5月24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2020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和《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并决定将这两份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国务院提出的2020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充分考虑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的不确定性,本着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原则,综合考虑国际与国内、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进一步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体现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政策取向符合实际、总体可行,有利于引导各方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奋力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国务院提出的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加大对地方财政的保障力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预算草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42889.2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限额145185.08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做好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出八条建议:一是着力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是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四是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五是加大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六是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区域政策和空间布局;七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八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做好2020年财政预算工作提出六条建议:一是全力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保障工作;二是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三是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四是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五是不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六是加快推进财税改革。

(编辑: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