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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七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3 浏览量:77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13/2020-06-3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七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在黔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黔人领发〔2013〕8号)、《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黔人领发〔2018〕4号)有关要求,现将开展贵州省第七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数据、大健康、大生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5G、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文化旅游、山地高效农业、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服务业、综合交通运输等我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从省外引进的从事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其中:创新类人才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从事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仅限拥有科技成果来黔从事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创业类人才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来黔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方式

  以申报人主持的创新项目(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者创业项目进行申报。其中:创新项目应正式立项,有相应的场所、科研经费、科研设备、科研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创业项目所在企业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已经开始生产经营并且有较好的市场表现,或者在六个月内能生产经营、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申报项目的预期业绩成果及其经济社会贡献是决定项目是否入选的主要依据,申报人近五年来已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申报条件

  详见《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黔人领发〔2018〕4号),请登录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在“政务公开”→“公告公示”内查看。


  四、入选待遇

  入选对象考核期为三年。入选“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入选当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第二年、第三年申报项目业绩成果经考核为“优秀”的,每年再继续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按照黔人领发〔2013〕8号文件规定,入选对象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科研资金、工作助手、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申报程序

  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申报程序,原则上按照本人申报、单位审核、评审推荐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自愿申报,填写贵州省第七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见附件1),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送引进单位审核。个人来黔创业的,可直接向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申报人须对申报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二)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即引进创新类人才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或者引进创业类人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引进时间、申报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是否真实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对申报项目的具体支持措施,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人选。

  推荐单位须对审核情况、对申报项目的支持措施作出承诺,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三)评审推荐。各地各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考核,对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人引进时间是否真实以及引进单位的支持措施是否真实等情况进行核实后,提出建议人选,并在引进单位张贴公示和推荐单位的官网挂网公示5日,经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或省直部门党委(组)审核同意后,提出推荐意见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申报材料

  (一)各地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

  1.各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党委(组)推荐情况报告;

  2.贵州省第七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4)。

  (二)引进单位提供的材料

  1.引进单位支持措施;

  2.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证明材料;

  3.推荐单位诚信承诺书。

  (三)申报人提供的材料

  1.《贵州省第七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

  2.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3.创新类人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申报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立项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含场地、设备、人才团队、经费投入等情况)、项目原创性、项目科研水平(对比国内、省内)、预期成果(论文、专利、专著、知识产权等)、经济社会效益等(2000字以内)。

  ②相关支撑材料:

  (a)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或引进协议(根据考核要求,申报人在黔工作时间至少持续到2025年);

  (b)申报项目立项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c)2名以上业内知名专家对拟申报项目的创新性及技术的原创性等给予的评价意见;

  (d)项目团队拥有2名以上主持完成过相关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全职成员证明材料(申报“百人领军人才”者提供),或项目团队拥有2名以上主持完成过相关领域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全职成员证明材料(申报“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者提供);

  (e)近5年来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成果的佐证材料及学术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

  (f)近5年来申报人重要获奖情况的佐证材料;

  (g)其他能证明申报人创新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4.创业类人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申报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含经费投入、场地建设、设备购置、项目进展等情况)、项目拟转化的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项目的三年、五年发展目标、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含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税收、就业、创新成果等)等(3000字以内)。

  ②相关支撑材料:

  (a)申报人与企业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的招商引资(智)合同或引进协议(注:个人创业的不需提供);

  (b)拟申报项目的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构成说明、纳税情况(在黔纳税凭证)、就业情况(社保缴纳凭证)、经第三方审计的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企业)商业计划书及申报人创业经历说明等佐证材料;

  (c)拟申报创业项目所具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佐证材料;

  (d)近5年来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

  (e)近5年来申报人重要获奖情况的佐证材料;

  (f)其他能证明申报人创业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其中:申报书、申报项目简介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单独胶装;相关支撑材料按先后顺序单独胶装,制作目录,标注页码。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申报,确保按时完成第七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推荐任务(见附件5)。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通报各地各相关部门推荐工作情况。

  (二)为确保申报推荐工作公开透明,各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和省直相关部门党委(组)要在专家评审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在申报书中出具推荐意见,并就组织推荐情况提交专项报告。

  (三)申报材料(含申报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2张)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申报书、申报人员汇总表(各地各部门审核汇总)、证件照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光盘刻录随申报材料报送,并发送至邮箱249799468@qq.com)。

  (四)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审查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是否规范、申报书是否按要求填写,指导申报人正确准备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服务局周梦杰,电话0851-86871977,材料报送地址:贵阳市毓秀路27号省人才市场大楼6楼606室。

  附件:1.贵州省第七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

  2.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3.推荐单位诚信承诺书

  4.贵州省第七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项目汇总表

  5.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贵州省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