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湖南省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2019-12-16 浏览量:103 收藏
《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9年修订)》(见附件1)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见附件2)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本通知附件1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附件2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
(三)具备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
(四)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五)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有关要求。
具体目录详见《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9〕38号,网址http://gs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912/t20191206_3436791.html)。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请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将申请文件报送我厅财务处512室,过期不予受理。企业提交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三份(有关文件或材料应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复印件),并提供电子版光盘两份。
联系人:鄢彬,0731-88955341,1367737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