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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长沙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9-12-11 浏览量:16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2-09/2020-01-12
  • 项目类型 :
      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纳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  

       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示范

       按照不超过项目当年度总投资的20%给予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扶持领域

       本政策适用于在本市注册并纳税(包含设立区域总部或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的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包含工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信息通信技术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具备相应的建设开发、推广应用和专业服务的能力。

具体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纳税,近一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列入“信用湖南网”和“信用长沙网”信用黑名单的项目申报单位不得申报。

  (三)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实施细则(上一年度指2018年。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前)。

       纳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

  (1)在本市注册并纳税(包含设立区域总部或子公司)的跨行业跨领域(包含垂直行业)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2)纳入到湖南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并达到项目验收标准;

  (3)申报当年度有5个及以上本市范围内行业或者企业应用案例。

       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示范

       (1)在本市注册并纳税(包含设立区域总部或子公司)的跨行业跨领域(包含垂直行业)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2)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平合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

       (3)申报当年度有10个及以上本市范围内行业或者企业应用案例。


申报材料

       纳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  

       (1)平台建设主体情况;

  (2)平台建设运营情况(附平台建设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3)基于平台的行业或者企业应用案例情况(附服务合同)

       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示范

  (1)平台建设主体情况;

  (2)平台建设运营情况(附平台建设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3)基于平台的行业或者企业应用案例情况(附服务合同)

申报时间

        2020年1月12日前

申报流程

  (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要求盖单位公章的页面需提交扫描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1月12日前提交到“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系统”(http:// www.icsjx.com)完成项目网上入库申报(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后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1份。

  (二)各区县(市)工信局或各园区产业(经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登陆“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系统”(http:// www.icsjx.com)对申报单位材料及其真实性进行初审(系统中未通过区县和园区初审的项目,申报无效),填写相关《汇总表》,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于 2020年1月2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各一份),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一)市工信局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处(市政府一办821室)

  联系人:肖高飞 联系电话:88665208

  电子邮箱:382034958@qq.com

  (二)市财政局企业处(市政府二办582室)

  联系人:朱雅丽 联系电话:88666105

  (三)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管理系统(系统申报咨询)

  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88666751

  各区县(市)、园区项目申报咨询电话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