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长沙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9-12-11 浏览量:165 收藏
纳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
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示范
按照不超过项目当年度总投资的20%给予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本政策适用于在本市注册并纳税(包含设立区域总部或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的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包含工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信息通信技术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具备相应的建设开发、推广应用和专业服务的能力。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纳税,近一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列入“信用湖南网”和“信用长沙网”信用黑名单的项目申报单位不得申报。
(三)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实施细则(上一年度指2018年。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前)。
纳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
(1)在本市注册并纳税(包含设立区域总部或子公司)的跨行业跨领域(包含垂直行业)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2)纳入到湖南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并达到项目验收标准;
(3)申报当年度有5个及以上本市范围内行业或者企业应用案例。
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示范
(1)在本市注册并纳税(包含设立区域总部或子公司)的跨行业跨领域(包含垂直行业)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2)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平合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
(3)申报当年度有10个及以上本市范围内行业或者企业应用案例。
纳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
(1)平台建设主体情况;
(2)平台建设运营情况(附平台建设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3)基于平台的行业或者企业应用案例情况(附服务合同)
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示范
(1)平台建设主体情况;
(2)平台建设运营情况(附平台建设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3)基于平台的行业或者企业应用案例情况(附服务合同)
2020年1月12日前
(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要求盖单位公章的页面需提交扫描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1月12日前提交到“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系统”(http:// www.icsjx.com)完成项目网上入库申报(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后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1份。
(二)各区县(市)工信局或各园区产业(经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登陆“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系统”(http:// www.icsjx.com)对申报单位材料及其真实性进行初审(系统中未通过区县和园区初审的项目,申报无效),填写相关《汇总表》,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于 2020年1月2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各一份),过期不予受理。
(一)市工信局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处(市政府一办821室)
联系人:肖高飞 联系电话:88665208
电子邮箱:382034958@qq.com
(二)市财政局企业处(市政府二办582室)
联系人:朱雅丽 联系电话:88666105
(三)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管理系统(系统申报咨询)
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88666751
各区县(市)、园区项目申报咨询电话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