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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量:27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0-29/2019-11-05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

扶持领域

  (一)园区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循环化改造项目。

  支持园区内的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循环化改造项目。

  (二)城镇污水处理、城镇垃圾分类项目。

  主要支持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三)清洁生产项目。

  支持实施清洁生产技术、设备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必须达到清洁生产评价指标Ⅱ级以上,并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项目。

  支持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农村公寓式安置、农村集中居住等项目。

  (五)环保产业项目。

  支持具备核心技术,对行业、区域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工业领域的环保项目。支持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六)循环发展相关的课题研究。

具体申报条件

  1、符合本次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

  2、项目单位为在长沙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已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前置手续;

  4、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明确,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示范作用明显;

  5、项目(含主要建设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以及从已支持项目中分拆出的子项目)在2018年、2019年内无多头、重复获得市本级财政资金扶持的情形。

申报限制

  因违反有关财经、税收、外贸、安全生产、能源和环保等法律法规,正在被有关行政部门调查或者被行政处罚未满两年的单位。

  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申报的单位。

  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或正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重大债务裁决的单位。

  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单位。

  项目单位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企业信用查询系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项目于2019年1月1日前已完工。


申报材料

  1、园区、区县(市)发改局向我委上报的正式申报文件(一式3份)。附件应包括:

  (1)备选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2)项目审查意见(见附件3)。

  2、申请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应提供资金申请报告(一式5份)。资金申请报告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工程咨询单位、行业设计院所编制,并经园区、区县(市)发改局审查符合要求。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所在地、成立时间、登记注册类型、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经营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员工人数、企业信用等);业务能力(行业内地位、经营规模、技术实力、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过往业绩等);财务状况(总资产、净资产、营业额、现金流、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

  (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基本信息(建设地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建成后达到的效果等);项目进展情况,工期计划应明确到年月,已开工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供招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仅限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设备供货合同、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重点说明项目循环经济特征。

  (3)相关附件。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用地证明文件,能评批复文件或能评情况说明,环评批复文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工艺路线、规模、主要技术参数等相关内容的审核意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配套资金证明(如企业自有资金证明、存款账户余额、银行贷款合同或授信协议、资金承诺书等,由政府出资的应出具政府资金承诺函)。

  (4)湘江新区、各国家级园区需出具资金筹集承诺函(见附件4)。

  (5)加盖公章的项目信用承诺表(见附件5)。

  (6)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明确承诺项目提交材料真实可靠,对所报项目和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要求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见附件6)。

  资金申请报告要求目录清晰,双面印刷,按顺序装订,胶装成册,正面、骑缝加盖园区、区县(市)发改局和项目建设单位公章,书脊标明“2019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项目”)。

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5日

申报流程

  (一)公开申报。

  申报单位需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61.187.135.174)点击“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在原平台已经注册审核通过的,需在新平台获取新密码,进行项目申报)。注册审核通过的单位,继续操作点击“项目申报”,按照规定的申报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并将《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1)及单位有关证照扫描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等)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平台。提交的纸质材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完全一致。

  (二)园区、区县(市)审查。

  园区项目由各园区发改部门会同园区财政部门、非园区项目由区县(市)发改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对照负面清单内容对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完成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后,园区和发改部门出具审查意见(见附件3),园区项目同时出具资金筹集承诺函(见附件4),于11月 5日前将申报文件、《2019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及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凡逾期申报者,一律不予受理。

  (三)部门复审。

  市发展改革委收到申报材料后,对已通过审查的项目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审。

  对通过复审的项目按照《2019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专家进行评审,逐个项目进行评分。

  (五)领导小组审定。

  通过专家评审的入围项目名单和资金安排建议方案经市发展改革委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市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六)网上公示。

  按程序对通过领导小组审定的项目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

  (七)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下达2019年度市级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并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各园区按比例筹资部分由园区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账户。

联系方式

  长沙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联系人:黄朝广

  电 话:0731—88665660/18674380768

  地 址:长沙市政府一办9楼917室

  长沙市财政局信息中心(提供平台的技术咨询)

  电 话:0731—88665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