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家庭)
发布时间:2019-10-21 浏览量:170 收藏
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
2014年-2020年期间,在长沙市建成且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相关电力公司统计发电量起始日为准。
家庭(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建设完成,且并网发电。
(1)《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所依托建筑和构筑物的所有权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项目业主与所依托的建筑物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需提供业主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租赁协议;物业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
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25日
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区县(市)发改局(能源事务中心)负责审核,单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区县(市)发改局(能源事务中心)初审合格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复核。所有项目审核确认清单(附件1)加盖公章后,与单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材料由区县(市)发改局(能源事务中心)于10月25日前一并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项目申报所需资料见附件2,相关材料可于长沙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项目审核确认清单及单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地点: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一办1334)。
联系方式:陈培艺8866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