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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长沙市跨境电商专项资金(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发布时间:2019-10-09 浏览量:16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9-27/2019-10-3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1)对年度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训人数在1000人以上且通过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评)500人以上的企业或社会培训机构,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对培训人数在2000人以上且通过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评)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企业或培训机构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对本企业员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在职培训,对年度培训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年薪达3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高级人才,连续三年每年按年薪的10%给予企业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支持资金不超过20万元。

  (3)对经中国(长沙)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及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举办且活动规模在100人以上的给予补助,每场活动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


扶持领域

  (1)支持具备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专业培训;

  (2)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3)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社会机构等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专题培训。


具体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

  2、申报主体必须为在长沙市依法注册并在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包括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进出口的企业、为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以及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园区、行业协会、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政府批准的支持机构;

  3、申报材料中的进出口数据应为经省商务厅、长沙海关共同确认的跨境电商数据;

  4、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未列入长沙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5、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一致;

  6、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请;

  7、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申报材料

  共性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背景、项目运行情况、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资金使用计划及建设进度安排;

  4、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并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附件2);

  5、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6、申请项目涉及进出口数据的需提供海关或省商务厅认定的进出口数据证明;

  其它材料:

  7、申请具备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培训补贴项目须提供培训现场情况证明、培训学员详细信息表、培训投入情况、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等材料;企业对员工开展跨境电商相关业务培训情况、培训费用开支发票等;

    8、申请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补贴项目需提供企业引进人才合同、所引进人才在长沙市社保资料、企业付给所引进人才的财务工资单、工资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

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其它时间概不受理,过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61.187.135.174)进行项目申报,并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上传相关文档。同时,将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注册地区、县(市)商务局、财政局。提交的纸质材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完全一致。

  2019年度长沙市跨境电商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在长沙市商务局网站、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上公布,项目申报日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二)项目初审。各区县(市)、园区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初审,并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初审操作,形成初审意见后,联合行文将汇总意见(附件2、3)和申报单位纸质材料在申报截止后10日内提交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

  (三)部门审核。市商务局对各区县(市)、园区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

  (四)第三方评审。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出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

  (五)政府审定。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

  (六)结果公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长沙市商务局门户网上公示。

  (七)集中拨付。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单位。

  (八)绩效评价。市商务局、区县(市)、园区商务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联系方式

  1、市商务局联系部门:电子商务处

  联系电话:8866801

  2、市财政局联系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处

  联系电话:88665735

  3、长沙市财政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8665482

  4、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88668015

  5、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88667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