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部分)(规范和提升对外劳务合作)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量:392 收藏
规范和提升对外劳务合作
支持内容和标准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每派出一名赴非洲的劳务人员,按不超过劳务人员出国前体检和签证费用的4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人民币40万元。派出到其他地区的,按不超过劳务人员出国前体检和签证费用的3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人民币20万元。
规范和提升对外劳务合作
1、支持对象和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支持中国共产党的建设;
(2)在长沙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已取得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批准文件;
(4)申报主体近5年不得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未纳入“联合惩戒”名录;
(5)按照《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商合函〔2014〕976号),向对外投资合作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所开展业务的统计资料。
规范和提升对外劳务合作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说明(附件1);
(2)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实际派出人员情况及申请金额等基本内容;
(3)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文件复印件;
(4)申请项目派出人员名单(名单信息包含外派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派出时间、派出国别、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及派出人员联系方式等内容),派往非洲的人员名单须单列;
(5)申请单位与境外合作方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申请单位与派出人员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派出人员的护照、签证及体检合格证复印件,派往非洲的人员资料须单独装订;
(6)体检合格证、签证费用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派往非洲的人员资料须单独装订;
(7)其他相关资料。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
(一)项目申报。各区县(市)、园区商务(招商)局及时将申报通知转发至所属企业,指导企业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61.187.135.174)上进行申报,并收集所辖企业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的纸质材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保持一致)。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上点击“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的单位,继续操作点击“项目申报”,按照规定的申报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并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
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部分)项目申报文件应在长沙市商务局网站、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上公布,项目申报日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项目初审。各区县(市)、园区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初审,并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初审操作,形成初审意见后,联合行文将汇总意见(附件2)和申报单位纸质材料在申报截止后10日内提交至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
(三)部门审核。市商务局对各区县(市)、园区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
(四)第三方评审。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出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
(五)政府审定。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
(六)结果公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长沙市商务局门户网上公示。
(七)集中拨付。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单位。
(八)绩效评价。市商务局、区县(市)、园区商务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联系方式:
长沙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 电话:88665569
长沙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贸易处 电话:88665735
信息管理中心 电话:88665482
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举报电话:88667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