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推荐申报
发布时间:2019-04-29 浏览量:159 收藏
申报“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属2018年以前(含2018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
2、产品质量优良,拥有自主品牌,在本省、本行业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和较好品牌管理基础,制定实施了品牌发展战略,建立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品牌培育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4、近三年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5、承诺在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情况下,自愿交流分享品牌培育典型经验,积极参加省内外质量品牌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已被认定为全国或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和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的不得再次推荐申报。
“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1、推荐表。
2、品牌培育典型经验材料。
3、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
4、承诺书。
5、有关证明材料:
⑴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
⑵近年获得市州以上质量品牌荣誉证书扫描(复印)件。
⑶品牌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⑷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
2019.4.29~2019.6.7
本次推荐申报采取限额形式,全省3种类型推荐申报企业总数不超过38家,长沙市5家,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每市4家,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每市3家,邵阳、郴州、永州、娄底、怀化市每市2家,张家界、自治州每市州1家。6月7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申报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到省工信厅科技处。
联系人:王定坚 电话:0731-88955568;电子邮箱:59504473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