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推荐申报
发布时间:2019-04-29 浏览量:121 收藏
申报“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按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
3、主持或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4、积累和储备了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有效状态知识产权数量10件以上。
5、重视研发投入,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6、重视知识产权转化应用,上一年度知识产权产品或专有技术形成的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0%。
已被认定为全国或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和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的不得再次推荐申报。
“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材料
1、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2、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自评估表。
3、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典型经验总结材料。
4、有关证明材料。
⑴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
⑵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清单。
⑶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情况清单。
⑷ 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产业化等证明材料。
⑸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
2019.4.29~2019.6.7
本次推荐申报采取限额形式,全省3种类型推荐申报企业总数不超过38家,长沙市5家,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每市4家,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每市3家,邵阳、郴州、永州、娄底、怀化市每市2家,张家界、自治州每市州1家。6月7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申报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到省工信厅科技处。
联系人:王定坚 电话:0731-88955568;电子邮箱:59504473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