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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发布时间:2019-04-12 浏览量:36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4-12/2019-05-26
  • 项目类型 :
      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2019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采取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提名的方式。请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认真做好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遴选、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1、单位提名: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优中选优,提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学科、本行业的优秀项目(团队、人选),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2、专家提名:湖南省内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每人可提名本人熟悉专业领域的省杰出贡献奖人选1个,或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1项,或者省创新团队奖团队1个。提名专家在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中应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回避。


具体申报条件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以上。

  2.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自筹经费的项目不受此条限制,但须出具项目成果评价报告。

  3. 2017、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提名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完成人申报省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

  5. 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或者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技奖的评审。同一技术内容只能提名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奖励类别。

  6. 对于2018年度评审结果公布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不得提名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7. 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一般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

  8. 实行定标定额评审。提名一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二、三等奖,提名二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三等奖。

  9. 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经第三方机构核查,低于认定率的,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将实行“一票否决”。

申报材料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规定做好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报送方式

  1. 专家提名的,须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由提名专家直接报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我办。

  2. 单位提名的,须由提名单位出具正式提名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提名材料一起,由提名单位工作人员报送我办。

  (二)提名材料

  1. 通用项目(团队、人选)

  提名材料包括:(1)通用项目提名函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通用项目提名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从系统中直接打印);(2)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打印的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3)提名书、附件及汇总表的电子版1份(刻录在光盘上);(4)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通用项目(团队、人选)提名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

  2. 专用项目

  专用项目由省国防科工局统一受理。报送的提名材料包括:(1)专用项目提名函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专用项目提名公示情况及结果,专用项目提名汇总表(含提名单位、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奖种类型及等级、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式2份;(2)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打印的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3)提名书、附件及汇总表的电子版1份(刻录在光盘上)。专用项目不得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填报,提名单位应认真做好保密安全工作,确保提名、填写、报送等环节国家秘密的安全。

  3. 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和创新团队奖候选团队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候选人(团队)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申报时间

       市级接受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5月18日。到期未正式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列入公示名单,不予提名。

申报流程

  (一)报送方式

  1. 专家提名的,须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由提名专家直接报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我办。

  2. 单位提名的,须由提名单位出具正式提名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提名材料一起,由提名单位工作人员报送我办。


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1办公楼11楼1122室

  联系人:文卫华 范真祥

  联系电话及传真:88668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