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申报已结束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发布时间:2016-07-05 浏览量:105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5-31/2019-07-10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1、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支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共同围绕一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协同创新研究,培养和造就在国际国内科学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研究群体。资助金额为10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2、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围绕一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吸引省内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进入国际国内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围绕一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国际国内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4、面上项目。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围绕一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5、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围绕一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6、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省内市州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和当地企业合作,吸引和凝聚全省乃至全国优秀科技人员,解决当地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7、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科教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省内高职高专院校与在湘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开展研究,共同促进产学研的深度融合,推进我省的创新驱动发展。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8、科卫联合基金项目。科卫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省内医疗卫生机构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开展研究,共同推进卫生和健康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推动我省卫生和健康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9、科药联合基金项目。科药联合基金支持省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的企业及科研机构开展实用技术和方法研究、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质量标准完善提高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及人才培养,推进我省药械化科技创新发展。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具体申报条件

  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协商,取得该依托单位同意后并签订书面协议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科基金。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2、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

  3、有省社科基金项目在研的科研人员,不能申报省自科基金管理科学项目。

  4、申请者曾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有项目在正常执行期尚未结题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5、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除外)。

  6、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者除具备上述六条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群体须是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包括学术带头人1人,研究骨干不多于5人。

  2、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国际影响力,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研究骨干作为参与者,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除具备上述六条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2/3以上成员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申请者与湖南省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5、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6、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学者,符合上述2-5条件的,可以申请。

  7、以下人员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①获得过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②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者优秀青年项目资助的;③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

  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除具备上述六条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在申请当年男性申请者未满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申请者未满37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申请者与湖南省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5、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6、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学者,符合上述2-5条件的,可以申请。

  7、以下人员不得申请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①获得过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②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者优秀青年项目资助的;③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

  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除具备上述六条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面上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中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7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3、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4、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资助2次以上(含2次)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

  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具备上述六条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具备上述六条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3、申请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教育厅认可的高职高专院校。

  科卫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具备上述六条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3、依托单位为省内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及省、市(州)公共卫生机构。

  4、依托单位须按照与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定的协议承担40%的资助经费。

  科药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具备上述六条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3、依托单位为省药监系统内各单位、省内药械化科研院所、医疗机构(GCP机构)、药械化企业。


申报时间

       2019.5.30~7.10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988730 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31-88988619

  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0731-88988701 88988757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邮编:4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