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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长沙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

发布时间:2018-03-28 浏览量:47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8-02/2019-08-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在长沙注册成立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高新技术企业、已到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已到期的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长沙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在200万元至2亿元之间,且企业经营情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二)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符合如下要求:

  1、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在200万元至5000万元(含)之间,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应不低于20%;

  2、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至1亿元(含)之间,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应不低于15%;

  3、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至2亿元(含)之间,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应不低于10%;

  七、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并设立研究开发费用专账;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严重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

  (1)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申请表;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和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4)近两年(不满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算)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企业上年度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企业规范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材料。包括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人才培育、引进和奖励制度等;

  (7)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提供相应人员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8)申报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的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严重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以及所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证明。


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先进入长沙科技网(http:// kjj. changsha. gov. cn/)的“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2、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的申报、受理、材料审查和推荐工作。包括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在信息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的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30日。待评审通过后,将《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汇总表》( 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3、申报单位在信息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评审通过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A4纸,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交推荐单位签章。

  4、科技创新小巨人申报企业的评审工作由市科技局委托评估机构组织专家集中评审。评审专家将遵循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评价标准进行打分排序,并对企业, 上年度研发投入进行确认。

  5.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将拟认定企业在长沙市科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的拟认定企业,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文予以认定,并颁发“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证书和牌匾(申报当年同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的,以高新技术企业为准,不再认定为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刘湘88665409

  邬新泽88666993邮箱: 754273038@qq.com

  申报企业请咨询所属区县(市)科技局和园区科技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