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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长沙市2018年度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企业验收的通知

发表于:2019-10-31 关注 

  关于组织长沙市2018年度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企业验收的通知

 

各区县(市)知识产权局、各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试点企业根据《长沙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长知发2017]46号)和《关于确定2018年长沙市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企业的通知》(长知发〔201845号)精神,现将长沙市2018年度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企业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关于确定2018年长沙市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企业的通知》(长知发〔2018]45号)明确的110家试点企业(附件1)

 

二、验收组织

长沙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企业验收工作

 

三、验收内容

根据《关于确定2018年长沙市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企业的通知》中明确的“长沙市2018年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试点推进计划”对企业试点工作开展逐项验收具体推进步骤如下表:

四、验收资料

(一)《2018年长沙市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企业验收申报表》(附件2)

(二)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总结。(三)对照验收内容企业各阶段推进相关印证资料,如:知识产权手册、程序文件、制度文件等体系文件,试运行期间的记录文件等。

(四)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书面报告

企业验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标明材料目录。

 

五、验收程序

(一)试点企业提交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至企业所辖区县(市)知识产权局或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区县(市)知识产权局或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试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核,签署初审意见

(二)试点企业在2019年11月1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验收材料的电子件、纸质件交至长沙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专家评审程序:

1、企业汇报贯标工作情况(5分钟以内)

2、专家提问(5分钟)

3、专家查阅材料并打分;

4、评审情况汇总并出具专家评审报告

(三)长沙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审核,评定等次,对优秀和合格试点企业根据《长沙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长知发〔201746号)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联系人:陈永亮;联系电话:0731-88666850;电子邮箱:397545986@qq.com.)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