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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关于推荐2019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9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材料
符合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条件的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往年已被认定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服务主体无须再次申报)。
符合省级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市示范基地(有效期内)可自愿申报(已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基地的不能申报)。
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示范基地申报主体须严格按通知要求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申报材料和申请报告。
具体申报条件、要求和申报材料请从省经信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jxt.hubei.gov.cn/xwdt/tzgg/wjtz/100279.htm。
二、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省经信厅申报通知,做好申报组织、实地核查、满意度测评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完整性审核等工作,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择优推荐示范平台、示范基地各1家上报市经信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根据情况可增加1家)。市经信局将对各区推荐的平台、基地进行资料复审和实地抽查,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择优向省经信厅推荐。
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10月21日(星期一)前将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示范基地推荐文件,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等纸质材料和被推荐单位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光盘(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联系人及电话: 示范基地 张 燕 85316956
示范平台 徐小波 85316917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