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1 浏览量:382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08-10/2017-09-15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 资助金额 :
      2000万元

通知原文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2017年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粤单位)遴选60名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不受职称限制),连续全职在广东省内工作2年以上(从2015年8月1日起至今)。“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创新潜能,近5年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及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为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或为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成果具有较大创新性,产业化前景好或能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


  三、其他事项

  (1)一次性给予入选者每人50万元生活补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特支计划”,推荐担任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推荐进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团体、机构。

  (2)入选者须与省科技厅签订培养合同,并承诺继续全职在广东省工作3年以上。如违约,应退还资助资金。

  (3)入选者每年由所在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情况报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对入选者培养情况进行年度抽查。

  (4)入选者在培养期内省内变更用人单位的,考核由新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变更为省外单位的,所在单位要及时提交报告,终止培养。

  (5)入选者及其所在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评审的,取消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连续全职在广东省内工作2年以上(从2015年8月1日起至今),引进人才须已在粤工作2年以上(2015年8月1日前来粤工作,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核心成员须全职在粤工作5年以上),并保证在今后全职在广东省工作3年以上方可申报;

  2. 申报书及申报附件在线提交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人才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科技厅人才办”)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者,取消后续评审资格,形式审查要点详见附件3。

  3. 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请按申报时间进度要求,合理安排各申报环节时间。逾期未完成申报书及申报附件的在线提交的,视为申报无效,相关责任由申报人及其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4. 由于申报附件扫描上传工作量大、耗时长,请各申报人提前按照附件提交要求准备并上传申报附件,避免在最后一天集中上传,造成网络堵塞,影响申报材料及时提交。

  5. 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在申报期间,请关注申报平台“工作进度”栏,及时查看申报所处进度,通过形式审查及初审后及时下载生成水印号的PDF版申报书,打印、签名、装订,并按要求逐级盖章提交。

  6. 申报人及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申报书及申报附件等申报材料,均应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相应损失,申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五、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

  (二)申报人。

  (三)单位审核。

  (四)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五)形式审查。

  (六)通过初审后申报人下载正式版本申报书并打印装订。

  (七)纸质版申报材料逐级盖章。

  (八)正式行文推荐。

  (九)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人才专项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206房

  业务咨询:(020)83163645、83163358

  技术电话:(020)83163358

  联系邮箱:gdytzxb@163.com

  传真电话:(020)8316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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