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长沙市科技保险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长沙市科技保险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在我市推进科技保险工作,分散、化解科技创新风险,根据《长沙市科技保险费补贴办法(试行》(长科发[2018]22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现就我市开展2019年度科技保险费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投保企业为在长沙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已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入库企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2、科技保险的承保公司为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在长沙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已在市科技局登记备案的科技保险承保公司名单见附件1。
3、科技保险险种为试行办法中规定的险种。科技保险一次性投保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为2年。
4、今年补贴标准仍按试行办法执行。
二、申报时间
今年试行网上申报、窗口核验受理的申报方式。
2019年申报受理时间为8月1日到9月6日,受理2019年1月1日到8月31日之间签订的科技保险合同保险费补贴申请,列入今年补贴计划。
9月1日至12月31日签订的合同,列入明年计划,按2019年补贴标准执行。202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按新办法执行。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申报流程
(1)投保企业在“长沙科技网”(http://www.cssti.cn/)上注册登录“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科技保险费补贴申请,并上传附件资料。
(2)在网上提交申请后,下载全部申请材料打印2份并装订成册(要求文本、金额数字清晰)。
(3)在规定的受理时间段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市政务大厅市科技局窗口(电话: 88665231) 进行受理。
2、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保险合同、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
(1)申请表:在网上填报,并下载打印,投保企业和保险公司均需盖章。
(2)保险合同、发票:上传扫描件,受理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同时提交保险合同、发票原件核则,核对后原件即刻退四。
(3)营业执照:上传扫描件,非五证合一、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单位名称注册信息有变更,与保险合同不一致,请同时提供变更登记。
(4)企业类型证明: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上传证书扫描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暂未颁发证书的,提供省科技厅认定公示文件复印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查询界面截图。
(5)投保标的相关证明:视投保险种不同分别提供投保项目说明、投保产品设备说明、质量证明、小额贷款合同及票据、投保财产说明、专利证书等材料,被保险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等。
四、办理流程
1、受理:市政务大厅窗口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进行现场核验,如无问题即予以网上受埋,如有问题则告知申报企业及时补止,过期、不实材料不予受理。
2、审核:申报材料受理后,市科技局按规定流程进行审核,结果在长沙科技网.上予以公示。
3、支付: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补贴经费指标文件,投保企业在所在区县(市)办理拨款手续。
五、其他
“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科技保险费补贴申请”模块正在建设中,完成后即可随时在网上填报申请。
联系人: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文卫华电话: 88668061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