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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湖南省关于开展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 浏览量:402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知识产权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11-19/2018-12-03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18﹞9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工信部要求做好组织工作。申报企业于12月3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并将从线上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申报表报送到省工信厅科技处。我厅将择优推荐上报工信部。

  联 系 人:科技处 唐飞

  联系电话:0731-88955375(兼传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邮 编:410004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19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我部将在前期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推荐要求

  (一)推荐原则

  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应坚持企业自主申报、重点领域优先、大中小企业兼顾、区域适度平衡的原则,优先推荐本区域、本行业优势特色产业中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有基础、有特色、有成效、有行业带动作用的工业企业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有一定数量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3.具有一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经验

  由推荐单位组织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网址www.miit-ipr.com,系统操作手册请于注册登录后下载)进行填报。企业注册并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情况、完成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自评估,导出、打印申报书并签字盖章,报送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进行线上信息、资料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为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

  请推荐单位于2018年12月7日前完成线上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函、企业名单、申报书的纸质件(一式一份)和光盘一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

  王路凯010-6820524

  廖奕驰010-68200578/18701009501

  传真邮箱

  wanglukai@miit.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

  邮编:100846

  技术支持:刘新颜电话:010-68209307713501395039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