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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7 浏览量:126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8-07/2018-08-24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经发局,长沙高新区经发局,各区县(市)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900号)及省发改委的相关通知要求,请你们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需在2017年12月1日前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二)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和规划,所在产业领域为我省主导产业、特色产业,能为解决我省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

  (三)需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长久、紧密合作共建机制。

  (四)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一是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二是中心拥有的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三是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

  (五)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申报不能超过1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六)申报项目已纳入2018年度长沙市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域储备项目库。长沙经开区、望城经开区、浏阳经开区、宁乡经开区、各省级园区、在长高校、科研院所等归口所在区县(市)统一申报。


  二、材料要求

  (一)关于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请示。

  (二)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1),相关附件应包括法人注册文件、省级创新平台批复文件、财政资金支持证明文件、总人数和专职科研人员数量证明材料、研发设备原值证明材料、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创新平台所取得的相关成果证明等。

  (三)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请你们严格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平台单位编制方案,于8月24日前报送我委(纸质版一式三份并附申请材料电子文件)。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各区县(市)上报不超过1个。我委组织审核后,择优上报省发改委。

  联系人: 季 虎 姚勇刚 电 话:88665549

  E-mail:gxc8665549@163.com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6-09-21 | 资助企业数:
关于2016年国家工程实验室名单公示
2015-11-30 | 资助企业数:
关于2015年国家工程实验室名单的公示
2015-01-30 | 资助企业数:
关于2014年国家工程实验室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