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长沙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20-03-23 浏览量:182 收藏
(一)支持食品企业研发创新
1、研发经费投入补助。
支持方式:经评定,按年内研发经费投入较上年度增量的2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创建研发平台奖励。
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2)国家工信部和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认定文件。
支持方式:经核定,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食品企业,奖励200万元;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食品企业,奖励100万元;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的“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食品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创建省级品牌示范企业、省工业质量标杆企业、省知识产权运用标杆的食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支持食品产业智能化改造(纳入全市智能制造工作体系实施)。
(三)支持食品企业兼并重组。
补助对象及标准:(1)补助面向国内 “500”强企业对长沙食品企业的兼并重组,补助对象为兼并重组后销售结算中心设在长沙市、且在长沙市注册法人并纳税的企业。(2)补助共计两项,企业可择高任选一项,补助条件均为兼并重组完成:一项按中介服务费用补助,补助比例为实际发生费用的30%,封顶为200万元。兼并重组前期中介服务费用包括资产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费用;另一项按交易金额补助,补助比例为兼并重组金额的3%,封顶为500万元。兼并重组金额以交易标的成交价为准,为现金、股权、债权、资产置换等支付方式的金额之和,交易经产权交易所达成的,以交易所公示的成交价为准。
(四)支持食品企业做大做强
1、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的奖励。
支持方式:经认定,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食品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单家企业仅认定一次),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2、对设备投资或市场开拓的补贴。
设备投资支持方式:经认定,对设备投资达到2000万元或5000万元以上的食品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0万元的设备购置补贴。
市场开拓支持方式:经认定,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达到15%或20%以上的食品企业(相关数据以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数数为准,上市公司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市场开拓补贴。
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等按照《〈长沙市加快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执行
申报兼并重组补助项目的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①长沙市注册法人并纳税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等证照(几证合一的提供合并后的证照即可)和纳税情况;②兼并重组合同、协议等资料;③兼并重组对价支付凭证;④兼并重组的资产评估、审计、财务顾问报告;⑤兼并重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前期中介服务费用的支付凭证;⑥此外,交易经产权(股权)交易所达成的,提供交易所成交资料。
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1、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处(市政府一办833室)
联系人:刘成江 联系电话:88666752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市政府一办828室)
联系人:唐晓波 联系电话:88666011
2、市财政局企业处(市政府二办581室)
联系人:朱雅丽 联系电话:88666105
3、市工信局机关纪委举报电话:88666031
驻市财政局纪检组举报电话:88667993
4、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管理系统(系统申报咨询)
联系人:刘婷婷 王垣苏 联系电话:88666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