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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发布时间:2019-07-29 浏览量:29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7-29/2019-09-06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1)企业在本省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3)有较高研究开发投入强度,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4)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5)申报项目已纳入长沙市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域储备项目库;

  (6)《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2017287号)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如下:

  (一)在本省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营业收入应不少于2亿元。

  (二)技术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拥有相对固定和独立的研究开发场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上年度的研究开发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本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至少1项发明专利授权、并维持为有效状态。

  (三)技术中心的技术力量较强,有一批优秀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结构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创新队伍,在本省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四)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机制稳定。

  (五)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和质量品牌建设,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照《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2017287号)的有关要求,编写《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附真实性承诺函(附件3).装订顺序为真实性承诺函、申请报告、评价材料、附件及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10月8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含附件5)正式行文报送我委

申报流程

  请湖南湘江新区经发局、各国家级园区产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发改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其中,长沙高新区可上报不超过4家,湖南湘江新区、其他国家级园区、各区县(市)上报不超过2家(按属地原则省级园区归口所在地的区县(市)统一申报)10月8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含附件5)正式行文报送我委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季  虎    姚勇刚     电话:88665549

  e-mail: gxc866554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