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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南山区“领航人才”

发布时间:2018-01-01 浏览量:428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8-25/2022-09-06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一)领航人才A类:4800元/月;

  (二)领航人才B类:3200元/月;

  (三)领航人才C类:2560元/月。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经我区认定的“领航人才”,具体指根据2016年《南山区“领航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A类人才、B类人才和C类人才。

  根据2021年《“南山领航卡”管理办法》申领“南山领航卡”的A卡持卡人、B卡持卡人的租房补贴将另行通告。

  (二)申报条件

  1.持有“领航人才卡”,且“领航人才”证书截止日期在2021年4月或之后的(“领航人才”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取消认定资格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2.“领航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含免租金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含购买、接受赠与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其中,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含预售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领航人才”及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或购房补贴;

  4.“领航人才”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政策(包括领军人才租房补贴、南山区人才住房补租、前海总部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一)南山区“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

  (二)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

  (三)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离婚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

  (四)在职证明、社保证明及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退休返聘、外籍或港澳台人员无须提供社保证明);

  (五)个人居住本市市场房源的租房合同。


申报时间

  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6日(含周六、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