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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量:64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14/2023-11-16
  • 项目类型 :
      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通知原文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2〕6号)“对国家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关于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3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对2023年国家新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每家企业奖补100万元。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广东恒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沃瑞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固德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博赛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惠州达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力王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莱佛士制药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市安品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市成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惠州三华工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永卓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瑞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惠州高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泰一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广东臻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相关县(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用好用足奖补政策,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二)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相关县(区)工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剔除,并审核具体项目的资金绩效目标,对奖补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请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工信主管部门于11月16日前将推荐上报文、《XX县(区)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可复制粘贴电子版)及信用中国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报市工信局(服务体系建设科)。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4日

  (联系人:张瑾昊、方广泉,电话:2892163)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