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2023年度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直播电商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直播电商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关于促进珠海市直播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珠商〔2022〕326 号)、《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直播电商奖励资金)考核奖励方案》(珠商〔2023〕149 号)以及《关于开展2023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直播电商奖励资金)考核的通知》(珠商函〔2023〕273号)文件精神,经各区自评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我局拟定了2023年度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直播电商奖励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并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黄芳,260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