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量:80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6-15/2023-07-21
  • 项目类型 :
      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应在惠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分两批进行即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评价。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审核、实地抽查和合规经营审查,由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通过的报送市工信局(服务体系建设科)。市工信局按要求组织复核,按一定比例进行实地抽查,符合条件的报送省工信厅。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现场核查、审查合规经营情况,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服务体系建设科)推荐。市工信局按要求组织复审,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符合条件的上报省工信厅。

  为引导激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特色化指标中增加了企业人才建设考核指标(详见附件7)。

  (三)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本次复核对象为我省2020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本批次的请勿申请复核。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不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复核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审查合规经营情况。市工信局按要求组织复审后上报省工信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要通知到每家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逐家给出复核意见,企业无提出复核申请或不符合条件均需说明,填写复核汇总表。

  (二)各县(区)要加强属地管理,担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操作程序,按照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针对申报企业逐家给出评价意见,确保评价质量,填写评价汇总表。

  (三)今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系统。

  (四)报送时间

  1.申报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请于6月30日和11月13前分别完成线上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请于7月2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2.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按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其中,请于7月5日前和12月4日前分别报送上(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附件1);请于8月4日前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汇总表(附件2、3)。

  (五)市工信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申报事宜,严禁申报单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严格审查申报材料,拒收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材料,杜绝中介机构代理申报项目行为。要动员企业积极主动申报和复核,并采取现场核查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省工信厅将对各地市进行通报,市工信局将根据省工信厅通报情况予以全市通报。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5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李睿、方广泉,电话:2892163)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7809425

  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370267

  惠东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8818236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6626009

  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7780431

  大亚湾开发区工业贸易局:5562223

  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3278826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