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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量:51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3-31/2023-04-20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5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3〕3号)以及《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21〕1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库及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在惠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惠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已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或核准文件的项目。

  (二)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三)结合惠州市“2+1”产业实际,我市从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中选取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智能家电产业集群、汽车产业集群、先进材料产业集群、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集群等10个产业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入选2024年省级技术改造项目库;未在上述10个集群内的项目可申请入选市级技术改造项目库。

  (四)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5G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

  (五)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

  (六)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一)入库要求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其中省级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700万元,市级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300万元。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省、市级财政资金扶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设备奖励方式进行支持,按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其中,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征集。根据工作安排,本次申报为省、市技改入库项目同步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申报同一级专题资金,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支持的项目,以及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相关填报材料参考附件2,其中,申报省技术改造项目按省的表格进行填报,申报市技术改造项目按市的表格进行填报),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于4月20日前登录“粤财扶助”平台网站(网址:https://czbt.czt. gd.gov.cn/#/home,电话:020-88696500),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其中,申报省技术改造项目进入“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栏目进行填报;申报市技术改造项目进入“2024年惠州市技术改造入库”栏目进行填报),具体提交申请时间以所辖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二)县区审核推荐。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于4月26日前登录“粤财扶助”平台网站(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完成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初审推荐(备注: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配置县区审核环节,对于省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县区只需完成书面材料审核,按照时间节点推荐)。同时,在专项资金系统审核流程结束后,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企业申报材料(一式1份,含盖章电子版)后,连同项目汇总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件审查表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三)评审入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委托第三方评审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按程序进行竞争性评审遴选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的项目入库(省级专项资金入库项目同步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且数量不超过90个)。


  四、其他事项要求

  1.我局正在制订《惠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与完工评价工作指南(试行)》,近期将另文印发,届时具体操作指引及要求详见上述工作指南。

  2.现场核查时,申报企业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资料原件以供专家组现场核查,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企业因未提供完整申报资料导致项目评审不通过或分数过低的,结果由企业承担。

  3.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第三方机构代替企业递交申报材料。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黄永辉、2808821;系统技术人员:石工、2881753;邮箱:2808821@h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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