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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复核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复核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苏工信中小〔2023〕83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推荐和复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苏工信规〔2023〕2号)(附件1)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实施细则》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对于已成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工作程序
(一)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审核。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广泛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严格按照企业申请书“第十部分”所列初核指标,认真对企业填写内容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
(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复核。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复核申请书。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推荐的第二批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按照不低于30%的数量,对上述企业开展实地抽查并填报抽查结果。
三、申报和推荐方式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并指导企业于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通过线上系统()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线上填报完成确认无误后,进行线下报送,从系统下载打印企业申请书(附件2、3),“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3年5月10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企业佐证材料参照统一封面目录(见附件6)汇编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以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的全称命名;线下材料报送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务必与线上数据保持一致。
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2023年4月11日前有关企业推荐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并同步完成线上审核提交。报送材料包含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正式推荐行文(一式一份),企业申请书(附件2,一式五份),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推荐汇总表、复核材料情况表(附件4、5,各一式一份);以及附件4、5的可编辑电子版,附件6盖章扫描PDF版(电子版材料光盘刻录,附件6按照推荐汇总表顺序排序)。
四、有关要求
对于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请参照《关于组织开展审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更名工作的通知》(附件7),于4月11日前报送更名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
南京市 68788820,68788753
江北新区 88029680
玄武区 83682467
秦淮区 84556843
建邺区 87778297
鼓楼区 83230141
栖霞区 52234893
雨花台区 52412374
江宁区 52287621
浦口区 68121890
六合区 57758548
溧水区 57421290
高淳区 57310911
南京开发区 85896375
江宁开发区 52110623
技术支持 52686656,13776417911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