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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软件著作权登记

发表于:2022-11-02 关注 

为了适应新的知识产权环境,我国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确立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制度。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制度逐渐受到了业界的重视。由于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登记单位所做出的努力,越来越多的权利人在遇到软件著作权纠纷时,选择了走司法途径解决争议,这使得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开始逐渐受到越来越多开发者和行业的关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已有4000多家软件厂商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应用软件开发阶段,同时也涉及互联网领域中很多热门软件。而除了这些知名软件公司外,也有越来越多普通人通过网络也能方便地获取到所需要的软件资源如个人信息、视频、音频、图片、地图服务、电商平台、软件地图等,这些应用软件著作权在技术上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如何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1、申请人在完成电脑软件开发工作后,可以直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智力成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民事权利和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以自己原有名义公开其软件源代码作为自己的著作权权属证明,也可以在任何情况下以自己合法名义公开著作权人的软件,但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商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依法对软件享有专有权利。其中,软件应该具备三要素:作品是指软件作品;著作权人姓名;提交证明文件的名称;软件名称及代码(包括形式代码、缩写、中文名称);软件主体;软件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基于计算机创作而成并使用于计算机终端软件时构成;该软件应当是为完成某项工作而编写并运行的软件。
2、国家版权局自受理登记请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形式将信息反馈给申请人。
审核通过后,按照申请人申请材料的要求缴纳登记费(含复审、补交)。审核未通过或不合格的,将不予受理或者退回申请人。受理后3个月内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6个月内不受理并通知申请人的,该申请将被驳回。逾期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审查的,作出不予受理、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审查。对逾期不予处理或重新审查后认为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对已作出确认且不存在争议的,可以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申请不予登记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失效。在此期间内,由申请人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补发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作为最后登记。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补正的,不影响软件著作权人保护权利,且不影响计算机软件在我国境内的效力。
3、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到国家版权局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同时缴纳申请费用。
如果是涉外申请,需同时提交《涉外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含申请表及其附图)等材料。涉外软件应当提交《涉外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见附表)及上述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的,可以在提交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交;已提交的材料补交不足五个工作日的,视为自愿放弃补正权利,不予授予著作权。提交申请文件中应当载明申请内容和相关要求。申请书应当使用中文撰写;提交中文文本;软件完成后请提交证明文件复印件;软件的名称应与软件主体相同;中文程序名称(可修改)或该软件编写方式;主要功能描述(如界面、功能设置、用户界面、应用程序、结构、界面描述等)齐全且符合软件定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