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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通州区关于征集2022年度促进科技服务业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浏览量:134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4-29/2022-05-27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通州区关于征集2022年度促进科技服务业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个高精尖产业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科技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升科技服务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增强科技服务业对首都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区科委会启动2022年度通州区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科技创新创业专业开放平台

  支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服务领域的科技服务机构搭建专业化开放平台,包括但不局限于检验检测专业化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加工、检索、分析、预警、估价、运营等服务平台,科技咨询行业数据库、知识库、新型高端知识服务平台等。

  (二)产业示范项目

  支持对象和内容:围绕研发设计、信息资源、文化科技融合、科技中介、科技金融、检验检测等领域,重点支持具有引领、带动、辐射作用的,以提供科技服务为主的企业,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科技创新创业专业开放平台

  1.平台运营主体应是注册在北京市通州区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

  2.平台主要开展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相关服务。

  3.平台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服务能力较强并对外开放。

  (二)产业示范项目

  产业示范项目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企业应在通州区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有一定科研开发、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业(含合伙制企业),申报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

  (三)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单位具有满足项目正常实施所需的基本资金、基础和条件,有固定的场所,无知识产权纠纷。

  2.申报企业及课题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每家单位限申报一项内容。

  3.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应明确,申请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对项目经费进行匹配,自筹经费与申请财政科技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事业单位原则上酌情匹配经费。

  4.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5.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文本要求

  1.科技创新创业专业开放平台:填写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开放平台)。

  2.产业示范项目:填写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产业示范);

  3.企业简介(不超过500字)。

  4.项目负责人介绍,包括职务、学历职称、联系电话、工作业绩等(不超过500字)。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7.社保证明。

  8.其他证明企业业绩和项目实施内容的材料。

  (二)报送要求

  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版word文件)及全套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文件一并发送至邮箱:kwzhk2@bjtzh.gov.cn,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单位名称与项目名称,如: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若收到回复邮件,说明材料正常接收,否则请电话联系确认。

  (三)截止时间

  2022年5月27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通州区科委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代理活动。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通州区科委无关。

  联 系 人:魏茂淼、苏颖

  联系电话:89526651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政策依据

2015-01-23
通州区支持科技创新暂行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