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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2019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商务服字〔2019〕3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镇街推荐、第三方专家评审、市商务局复审、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 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 伍希莹 关倚文,联系电话:89892332,邮箱:fmk@zsboc.gov.cv;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88236289 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中山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