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武汉市关于开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武汉市关于开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 浏览量:193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4-14/2021-04-16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各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鄂经信电子函[2021]5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拟申报单位依据《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企业)》(见附件1)和《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项目)》(见附件2)要求,在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光盘一张,纸质版一式九份)报送到所在区经信部门。

  2.请各区经信部门在4月19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函报送到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产业处,过期不予受理。

  3.省经信厅将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扶贫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和评审后向工信部出具推荐函,择优推荐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


  附件:1.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企业)

        2.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项目)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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