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政策前沿 关于龙华区新型显示产业总部及研发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为遴选重点产业项目,我局制定了新型显示产业总部及研发基地的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型显示产业总部及研发基地
二、意向用地单位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先进性
平板显示产业横跨半导体、液晶、有机发光二极管、光电子、信息处理、集成电路、制造装备技术、半导体工程技术等多个学科领域和技术门类。其产业链覆盖上游的原材料、元器件制作、装备生产与供应、技术服务、产业投融资服务;中游的面板、模块生产,以及下游的整机装配及系统集成应用产业,如高清彩电、电脑显示器、手机等。产业链上中下游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增强,是典型的技术与资本密集型产业。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小尺寸显示领域的全球领先企业,产业技术布局完整,包含无源显示、a-si (非晶硅)、LTPS(低温多晶硅)主动驱动矩阵LCD(液晶显示器)、LTPS AMOLED(低温多晶硅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硬屏及柔性屏量产技术,提供专业、一体化的显示解决方案,专业技术方面国内领先。该公司全球中小尺寸模组市场出货量排名第三,在品牌模组领域实现出货量第一,在专业显示多个细分市场(航海、航空、医疗、家庭自动化等)中市占排名保持第一,全球领先,成功开发了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无人机等新兴市场。公司拥有遍布全球的客户群体,与世界知名厂商实现深度共赢的客户合作关系,在专业显示市场覆盖世界500强80%的客户。
(二)必要性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科技创新规划、战略新兴产业规划中“培育新型显示成为新增长点”,“以新型显示为核心,抢占先进电子材料技术的制高点”,“推动新型显示核心技术创新发展”等相关政策要求,新型显示产业已成为创新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领域。同时新型显示产业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其发展具有独特的技术经济特征,引导其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着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升级优化,符合龙华区综合发展整体规划中的战略目标,“利用良好的产业基础和战略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电子信息、高端汽车、文化创意及商贸流通等支柱产业,积极发展总部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和组织形态”。
(三)可行性
数字化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加快了智能移动终端的迅速普及,进而拉动了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对中小尺寸移动终端显示面板需求的快速增长。在所有中小尺寸显示技术中,AM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由于性能突出,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将成为继CRT(阴极射线管显示器),LCD(液晶显示器)之后的第三代新型显示技术,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根据美国IHS调研机构数据,2020年中小尺寸面板中AMOLED面板销售额将达170亿美元,其中智能机AMOLED面板2014年出货量仅1.7亿片,预计2020年出货量将达4亿片,市场前景广阔。现各大厂商纷纷投资建设新线体,行业新进入者不断涌现。
本项目定位于新型显示技术中小尺寸显示用屏,产品应用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将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并集聚一批中高端研发人才,促进新型显示相关产业发展,形成上下游产业互补联动的集聚效应,助力龙华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规模化。
(四)建设内容:以显示器件及相关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研发、运营和销售为重点,建设以研发中心、运营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质量中心、先进技术研究院、创新技术平台、知识产权中心等业务为主体,并设置相关研发孵化、行政配套的总部大厦。
(五)建设规模:土地面积约100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2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产业项目符合性:根据《龙华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试行)》符合“对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具有填补空白和完善产业链作用或者核心技术专利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的”,并符合“区外迁入法人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产业类型:《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06战略新兴产业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A0616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高分辨率液晶显示器(TFT-LCD)面板(基板尺寸4.5代及以上)、OLED显示器面板、柔性显示器件、3D显示产品等新型屏显示器件。
(三)生产技术:中小尺寸显示领域产业技术布局完整,包含无源显示、a-si、LTPS主动驱动矩阵LCD、LTPS AMOLED硬屏及柔性屏量产技术,能够提供专业、一体化的显示解决方案,专业技术方面国内领先。
(四)产业标准: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产品技术在国内领先。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为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
(五)产品品质:符合ISO9001、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从事地块准入相关行业10年以上。
(六)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用地后三年内投产。
2.投资强度: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0000万元/公顷。
3.产出效率:用地产出(项目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00000万元/公顷。
4.节能环保:产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项目年增加值)≤0.014吨标准煤/万元。
(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10040m2。(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
(三)建筑规模:建筑面积≤45200 m2。(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本宗地块不得转让。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17年10月16日- 2017年10月20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浏览查询:
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xq.gov.cn/)
联系人:刘小姐、徐先生,联系电话:23332159、23332158
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