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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预算内“创新引领”示范建设项目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经发局、各国家级因区产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发改局,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根据《湖南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投资[ 2015 J 317号)、《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 湘发改投资[ 2015 J 806号)等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拟组织申报2020年省预算内”创新引领” 示范建设专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与范围
(一)支持原则
2020年”创新引领”示范建设专项坚持“服务创新创业、提升产业水平、注重实效实绩、突出聚焦集中”原则,以投资补助形式,对推动产学研用成效明显的创新平台、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的新兴产业、加速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的关键领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较大作用的项目平台等给予支持。
(二)支持范围
1、在推动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汇聚新动能、促进生产与需求对接、加速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积极稳妥复工复产成效明显等方面,发挥较好桥梁纽带作用的”双创“基地建设项目等 (不含土建)。重点支持2019年新认定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获2019年省政府督查激励的“双创”示范基地符合上述条件的建设项目。
2、在关键或共性技术研发、技术系统集成、工程化验证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产业化转化成效明显、带动作用强的创新研发平台。重点支持2019年新认定、符合上述条件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9年综合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
3、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重点支持相关产业领域中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力、 示范带动作用强、 成长性好的项目;头部企业、独角兽企业、 瞪羚企业中能够填补国内空白、 替代进口的关键研发技术产业化项目;应用高新技术支持疫情防控、 取得明显成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类项目。
二、 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条件
1、产业化项目应巳开工建设(未竣工)或2020年4月30日前可以开工建设, 技术研发类项目应具备较成熟的技术路线和初期研究成果, 产品应用类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应用场景和一 定的应用量
2、符合专项支持的重点和方向、 纳入重大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 由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赋予。
3、项目代码的项目3、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组织实施条件, 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程序
l、分级申报 项目申报主体为省管或中夹在湘的, 申报主。
体单位直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项目申报主体为长沙市管理的,按属地原则, 由所在国家级园区产业主管部门、 区县(市)发改局(省级园区归口所在地的区县(市)统一申报)汇总推荐报送 各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 合法性负贵, 各国家级因区产业主管部门、 区县(市)发改局要认真把关、 履行好监管贵任。
2、 评审公示。 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后将组织专家评估审查,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后按程序进行公示。
3、计划下达。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 下达投资计划。
三、 申报材料与工作要求
( 一)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近三年信用情况、 法人代表信息等)。
2、项目情况, 主要包括: 项目建设必要性、 建设(研究) 目标、 建设(研究)规模及内容(需明确设备购置清单)、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资金到位情况、 核心技术与团队情况等
3、项目备案审批文件, 资金来源证明等相关附件。
4、承担单位出具的完成期限、 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未开工的项目, 须提供限期开工承诺函。
(二)工作要求
1、国家级园区产业主管部门、 区县(市)发改局、 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严把项目申报材料关, 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合规完备, 严禁重复申报、 虚假申报 要切实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落实项目配套建设资金。
2、各国家级园区产业主管部门、区县(市)发改局于2020年3月6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正式行文报我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歆琼
联系电话:88665549
邮箱:gxc8665549@163.com
附件:2020年省预算内”创新引领''示范建设专项申报项目汇总表
长沙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