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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支持类项目)

发布时间:2020-02-20 浏览量:135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2-20/2020-03-16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为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业,帮助中小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湖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截至2020年1月1日,新建窗口平台除外),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2、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

    (1)已经申报2020年度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奖励类除外);

    (2)2018-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省工信厅管理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项目、奖励类项目除外);

    (3)2019年已获得过本专项转型升级类项目支持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本专项转型升级类项目;

    (4)被列入“信用湖南”黑名单或者近两年有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生态环保等方面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5)往年项目未完工或2018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单位)。

 

    二、项目类别

    2020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几类项目: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支持类项目

    支持重点:在疫情期间,支持减免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服务费用,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支持利用多维度大数据分析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开展针对新冠肺炎防治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的技术完善、认证检测、资质申请和推广应用等服务;支持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平台服务,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通过开设专栏等形式及时梳理各项惠企支持政策,开展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咨询解读等专项服务;支持通过开展线上培训等形式,给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支持在线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申报范围:经省工信厅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以下简称窗口平台)、省级及以上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及以上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

    名额分配:不分名额。

 

    三、申报程序

    (一)市州本级项目,由市州工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统一行文(含附件《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项目汇总表》)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二)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工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统一行文(含《项目汇总表》)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同时抄报所在市州工信、财政部门。

    (三)省直单位申报服务体系项目、教育培训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行文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四)审核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信用情况在“信用湖南”网站进行查询。各级工信、财政部门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向严格审查,对项目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严格审查。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料提交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和纸质资料同时报送的方式。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填报,严格按照项目类别申报模板(从《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中下载)编制申报资料、进行在线提交,并向当地工信、财政部门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各级工信、财政部门对网上申报资料、纸质申报资料同时进行审核上报。

    (二)上报文件要求: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将纸质申报文件(含《项目汇总表》)1式2份分别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并上传到《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资料1式2份报送给省工信厅。

    (三)截止日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必须同时完成项目申报系统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内容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准确完整,不得缺项漏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及所提供的相关附件要求字迹及公章清晰;其他相关扫描件、复印件均要求资料字迹、印章清晰。主体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的申报资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必须以一个完整的文档形式上传。

    3、特别提醒: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相关单位自主申报,并按程序报送。各级工信、财政部门受理项目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谨防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并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

 

    五、联系人及地址

    (一)省工信厅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1、转型升级类项目、中小企业上云服务补助项目联系人:董觉,电话0731-88955419;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支持类项目、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中小企业上云服务补助项目除外)联系人:吴小波,电话0731-88955553;

    3、教育培训项目联系人:周自卫,电话0731-88955536。

    (二)省财政厅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联系人:吴琦,电话0731-85165036。

    (三)省工信厅项目管理系统技术咨询

    张凯迪,QQ 419626603,0731-88955465,18570632457。

    (四)省财政厅项目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31-85165438。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2月2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