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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体经济十条”瞄准民企融资 真金白银奖励上市企业

发表于:2017-09-04 关注 
日前,广东省出台《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明确,通过省财政对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给予补助,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给予支持,鼓励开展股权出质融资,支持担保机构发展,鼓励各地建立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等。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郭家轩)“民营企业满足3个条件,就可以申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奖励资金。”广东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说。

日前,我省出台《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实体经济十条”),其中重要一条即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政策明确,通过省财政对民营企业上市(主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给予补助,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给予支持,鼓励开展股权出质融资,支持担保机构发展,鼓励各地建立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等。


  为企业直接融资“减负”

  最高奖励资金300万元


为了鼓励更多企业上市融资,降低成本,广东将给予新上市民营企业更多的奖励政策。

广东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辅导备案登记后,分阶段对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

对通过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企业按融资金额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这些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冲抵上市、挂牌、融资费用,减轻企业直接融资负担。在奖励范围方面,省财政今年将重点支持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符合奖励条件的民营企业。2017年7月1日以后符合奖励条件的民营企业,将在今后年度安排奖励。


  建立健全省市政策性担保体系


除了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外,“实体经济十条”还从完善金融市场组织体系、创新金融供给的角度,明确提出:“支持省、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为制造业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

省金融办相关人士表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以扶持中小微企业为主,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所以收费相对一些民营融资担保公司略低,但要求的资料或资质相对一些民营融资担保公司会严格一些。而且,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源相对丰富,一般会有多家银行合作授信,企业可以选择融资成本较低的银行进行融资。具体来看:一是贷款利率不高于上年度全省银行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二是担保费年化费率不超过2%,不收取贷款保证金;三是单笔担保贷款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下。

此外,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如广东省再担保、深圳中小企业担保集团等,目前资本市场主体评级为AAA,是最高级别,对想发行债券、票据等资本市场业务的企业,发行效率会大大提高,发行成本会大大降低。

以应收账款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办融资业务也获得鼓励。“通过应收账款融资,可以避免那些营业规模小、缺少抵押担保的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为解决融资问题而转向准入标准较低但成本相对较高的民间借贷,大大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上述人士介绍。

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