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是国家批复的唯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2012年1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前海时强调,前海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前海始终牢记总书记嘱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在许多方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法治示范区已初具雏形。
构建系统性集成性顶层设计,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前海坚持顶层设计和立法引领,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防止“违法改革”带来的“破窗效应”,确保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重大改革创新。2011年颁布实施前海“基本法”,即《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三项基础性立法,搭建了前海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一条例两办法”确定了前海管理局成为全国首家真正意义上的法定机构,尤其在治理模式、财政体制等多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为前海开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立足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四大产业的政策创新和开放,制定30多项具有前海特色的规则指引和政策配套措施及操作指引,形成了“条例+办法+指引”梯次型规则格局,初步形成以“基本法”为核心、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前海规则体系。制定全国首份自贸区法治建设的专项系统规划——《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规划纲要(2017-2020)》(以下简称《纲要》),全面阐述了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未来工作的努力目标、遵循原则及具体举措,为前海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和实施路径。
为切实推动前海法治示范区建设,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深圳市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这是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一个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领导担任,各相关法治建设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集全市之力高规格推进前海法治建设,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前海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为前海法治创新提供领导和组织保障,真正实现前海法治建设工作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打造完备的法治建设生态体系,合力推进法治系统工程
前海着力搭建完整的法治建设生态体系,为前海的开发开放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落户前海,司法终审权在前海落地,为提升前海国际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前海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综合性司法体制改革示范法院,以争创国际一流法院为动力,积极推进综合性司法改革,先后推出了60多项制度化成果,为全国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得到了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前海蛇口检察院是全国首家自贸试验区检察院,在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员额制、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等改革中积极探索,为自贸试验区和合作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深圳国际仲裁院是注册在前海的全国第一家按法定机构模式治理的仲裁机构,引入国际商事仲裁的先进制度,以立足前海、联合港澳、辐射全球、建设亚太国际仲裁中心为目标, 实施治理结构的国际化、仲裁员结构的国际化、业务结构的国际化、仲裁裁决执行的国际化、仲裁合作平台的国际化和仲裁规则的国际化等“六个国际化”战略,努力实现中国国际仲裁的主场。推动内地与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汇聚前海。2014年11月14日,全国首家内地与香港联营律师事务所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在前海揭牌成立。截至目前,全国10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有7家落户前海。这是中国律师行业走向国际化的重大举措,将有利于促进深港法律服务业深度合作,融合发展。美国布林克斯律师事务所落户前海,成为广东自贸区内首家落户的外资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前海公证处探索“公证+互联网”,首创预审和双重审查制度,公证效率全市第一。自贸区首批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广东公标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和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成立,填补华南地区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空白,为深圳知识产权保护降低维权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供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维权援助为主的公共服务。中国法学会“中国法治论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法治前海研究基地”等高层级高水平法治研究平台相继落户前海,为前海的法治建设贡献智慧成果,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前海在法治建设上始终以“创新、先导、引领和示范”为己任,坚持把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作为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率先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一流法治城区的核心任务,紧紧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中心目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形成了40多项法治创新成果,内容涵盖行政管理、司法改革、商事争议解决及法律服务四大类。这些法治创新成果有几个特点:
独创性。前海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法定机构运作经验,设立国内第一个区域治理型法定机构——前海管理局,形成“政府职能+前海法定机构+蛇口企业机构+咨委会社会机构”区域治理新模式。前海管理局探索差别化土地供应、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作、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一系列土地利用和管理模式,形成了土地管理“前海模式”。此外,还有前海法院的“港籍陪审员制度”,深圳国际仲裁院的“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程序指引”等等。
首创性。前海法院首创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审结商事案件,为我国司法改革作出重大贡献,对增强香港乃至全球资本对投资前海及内地的信心,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发布全国首个为自贸区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率先发布《涉自贸区与合作区案件审判指引》。深圳市仲裁委员会首创电子证据固化、在线公证、在线仲裁智慧法律服务平台,实现了证据固化、视频开庭、在线裁决,对完善我国电子证据认定及保全机制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前海公证处首推“遗嘱保管制度”,丰富了遗嘱公证服务内容,满足市民特别是在自贸区创业、工作的境外人士对遗嘱私密性与公证规范性的特殊需求。
先进性。前海管理局创新利益共享机制开展土地整备模式,即根据规划调整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规划增值扣除原价值和刚性计提等,剩余土地价值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利益共享。在明晰双方价值分配的基础上,根据“等价值”和利益共享价值确定留给企业用地,其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土地全部收回。蓝海法律服务中心推出“创新第三方域外法律查明机制”,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推出“第三方电子数据保全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公标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推出“创新司法鉴定服务信息流程”,等等。
高标准对接国际规则,打造国际化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高地
前海学习借鉴法治文明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充分运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先进制度成果,加强深港法治合作,构建对接香港、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提供具有前海特色的法治建设方案。
借鉴香港廉政公署模式,探索廉政监督新机制,成立前海廉政监督局,整合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五种监督力量,在全国首创监督力量和工作职能“一体化监督”模式,推进前海廉洁示范区建设。前海廉政监督局的成立和实践,是深圳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
前海法院吸收香港司法制度经验,推进区际司法合作创新。选任13名专家型港籍陪审员,聘任港籍调解员参与涉港案件的调解,有效弥合两法域之间的法律制度和文化理念差异;建立涉港案件当事人转交送达制度,成功运用于司法实践,有效破解了长期制约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送达难”问题;制定实施全国首个《关于审理民商事案件正确认定涉港因素的裁判指引》《域外法律查明办法》和《适用域外法裁判指引》,完善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逐步形成了专业化审判、便利诉讼、多元化解、外国法查明、风险预警等符合自贸区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
深圳国际仲裁院积极对接国际通行的仲裁规则,制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程序指引》,解决中国企业无法有效运用国际通行规则维护权利的现实问题,达到了高效便捷解决纠纷、维护权利的目的。联合粤港澳地区13家主要商事调解机构,成立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合作机制,提升粤港澳地区商事调解服务水平和在亚太地区的整体地位,打造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立“中非联合仲裁深圳中心”,构建中非仲裁全面合作、协同创新新格局,服务“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为推动中非经贸合作发挥更大作用。
前海建立国家级法律查明平台——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法律查明的“一中心两基地”。启动“一带一路”法治地图项目,打造全国最大的中文域外法律数据库,为前海及内地其他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保驾护航。探索对外法律服务行业的合作交流新机制,成立“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搭建华语律师为主体的全球性法律合作平台,为中国企业“一带一路”投资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构建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在事中事后监管中起到“全景视窗”作用,提倡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夯实法治社会的道德基础。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