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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16 浏览量:188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0-11/2019-10-25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3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根据刺梨产业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加工带动、宣传推介、市场拓展、科技研发、标准制定、基地改培及示范点建设、品牌打造、平台建设、重点招商引资等有利于推进刺梨产业发展的项目。

 

  二、基本要求

  (一)项目实施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项目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地区发展规划以及刺梨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三)项目实施地在我省辖区内(政府购买服务的刺梨专项项目可除外)。

 

  三、申报材料

  (一)资金申报文件

  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提供资金申报文件,含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文档)及审查表(附件3)。

  (二)刺梨重点加工企业技改扩能、存储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并如实填报《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4)、《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5)、申请资金的理由和政策依据、项目招标内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要求见附件1。

  2.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企业会计年度报表及审计报告。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4.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公示(复印件)。

  5.需新增用地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审批(预审)意见。

  6.区域规划内项目需提供规划部门出具规划选址意见。

  7.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8.有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入账证明、息单等)或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授信证明)。无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需提供项目投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能力的有效凭证。

  9.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或效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扩大就业(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或用工),带头农业农村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情况,提高产品质量、技术工艺等。

  10.项目实施单位与种植基地或农户签订的保底价收购合同,或对贵州刺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带动和促进作用的相关印证资料。

  11.项目实施单位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三)刺梨龙头企业培育、重点招商引资、刺梨奖补项目(附件9)

  1.企业资金申请报告,企业所在地(市州、县区)主管部门申报文件,以及相关印证材料等。

  2.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或效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扩大就业(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或用工),带头农业农村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情况,提高产品质量、技术工艺等。

  3.项目实施单位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刺梨种植基地改培、示范点建设等促进加工发展项目

  1.补助方向: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刺梨改培和示范点进行奖补。

  2.奖补标准:改培500元/亩,示范点建设1000元/亩,单个种植企业原则上最高奖补不超过300万元。

  3.申请报告:包含申报文件和实施方案(附件10、附件11),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企业会计年度报表及审计报告;项目实施单位与种植基地或农户签订的保底价收购合同,或对贵州刺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带动和促进作用的相关印证资料。

  4.方案提纲:包括项目建设基本条件、建设方案、营造林技术措施、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预期效益分析等章节。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包括经济效益、扩大就业(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或用工),带头农业农村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情况等。项目实施单位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项目竣工后,县级林业等主管部门自查验收,省级抽查。

  (五)平台建设项目

  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报告(附件8)。

  (六)宣传推介、市场拓展、公共品牌打造项目

  宣传与市场推广项目、公共品牌打造项目由项目申报部门出具项目实施的有关政策文件,并按照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办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议等印证资料。

  (七)科技研发、标准制定、企业品牌打造等项目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6);

  2.项目申请表(附件7);

  3.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实施单位上年度会计报表

  5.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相关证明资料,如银行存款、已投入自有资金的汇总表及有效凭证、银行贷款合同及付息凭证等;

  6.不限于以下: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批复文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文件,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新产品鉴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和其他支撑材料。

  7.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真实性声明。

  (八)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产品、技术和工艺。

  2.项目在省内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见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项目实施前用能及资源综合利用状况;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及采用的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措施;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后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减排效果;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项目实施单位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刺梨种植基地改培、示范点建设等促进加工发展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报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再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程序逐级上报省林业局。

  2.其他项目由企业登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www.gzjxw.gov.cn),进入“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的“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资料,按属地管理原则提交经地区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部门审查合格后提交上一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市(州)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项目时,须按要求分类填写(附件2、3、4、5),体现对每个项目的具体审核意见,上传至资金申报系统中(请提交PDF)格式。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局登录“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的“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将资金安排建议文件、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决策单位会议纪要、省政府审定材料等有关资料进行填报,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项目申报资料,履行本单位资金使用决策程序。

  4.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校等,有关市(州)刺梨专班可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

  5.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前。

  6.联系人及方式

  (1)刺梨种植基地改培、示范点建设联系人 省林业局计财处及营林总站:岑显超0851- 86576475、张艳0851-86570069。

  (2)科技研发、标准制定、企业品牌打造等项目:李弦,0851-86833285;

  (3)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张弢,0851-86824195;

  (4)刺梨加工生产服务奖补项目:王晓曦,0851-86817593;

  (5)其它项目:黄兴炜、吴涛、杨芹、杨伦丽,0851-86823154。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林业局

  2019年10月1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