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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深圳市申报2018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浏览量:120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10-01/2017-12-31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组织人事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7〕138号)要求,现就2017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主要依据和特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服务大局、按需引进,聚焦国家重大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支持在重大科技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研发中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重点支持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各类人才。

  2018项目计划工作突出国家级项目特性,设置战略产业、企业创新、现代农业及社会发展四大类人才引进项目;保留首席、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及示范推广项目;取消“重点外国专家项目”,不再单列“外国专家组织项目”。重点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发展专项,积极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一带一路”、两型社会等国家战略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单个项目申请经费规模不低于20万元。


  二、项目计划要求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1.战略产业人才引进项目。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发展专项需求,支持引进工程技术创新人才和科技产业创新人才。大力引进适合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领军人才、顶尖人才。2018年将对此类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2.企业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围绕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国际金融管理等领域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3.现代农业人才引进项目。围绕农林牧渔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支持引进基础科研、经营管理与实用技术人才,引入国外优良品种、先进的生产经营方式、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林牧渔业发展。

  4.社会发展人才引进项目。围绕社会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引进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对华友好的优秀人才,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生态环保等行业健康发展。

  5.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重点支持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国家级引智基地)人才引进和成果推广。经费资助主要用于聘请外国专家、国外新品种引进、扩繁、试验转化、技术培训、国内种(苗)调配等。

  (二)专家层次

  1.首席外国专家项目。首席外国专家应是本领域、本行业顶尖人才,是我国科技、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申报平台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需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科研实力,以及处于先进水平、协助首席外国专家的专业团队。

  2.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教授级专家;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入选专家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

  (二)所有项目统一使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过期系统将关闭。请各单位在12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由我局审核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项目单位要充分论证,引进专家及其来华时间等信息要尽量准确,经费申请额度要依据有关经费标准测算,据实填报各项信息,保证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不要拼凑“大”项目。

  (三)在填报引进专家项目类别时,首先根据行业领域选择战略产业、企业创新、现代农业、社会发展四类人才引进项目其中一类填写项目申报表,之后根据项目引进专家的层次,可单选、多选或不选。

  (三)引进专家项目所有类别使用同样申请表,需要在申报开始时选择要申报的项目类别。

  (四)项目的附件材料,如该项目列入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改造工程、重大科技攻关等国家计划的批复文件复印件等,选择能说明问题的部分扫描上传。申请专家工薪的,还应提供专家与项目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请各项目单位在“项目承担单位意见”页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表、附件材料、合作协议等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我局。所有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请用牛皮档案袋装袋,袋面粘贴申报书首页内容。

  (五)所有项目评审结果将在2018年上半年发布,请各申报单位及时收集、妥善保存项目专家在华期间相关票据收据、出入境护照信息页、经费拨付相关会计凭证,以及专家现场工作照片等,以备核销用途。

  (六)2018年项目申报表进行了较大的改动,重新设置了行业分类、职称分类(见附件3),请根据申报项目行业准确选择。


  四、填报2019年-2021年三年项目库和经费预算

  根据财政部预算评审要求,项目单位在线填写2018年项目申请表时,需同时填写2019年至2021年引进专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五、2017年项目执行、核销及总结

  请已被列入国家2017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项目单位认真做好项目执行及核销工作。项目执行完毕后请即报送项目经费核销材料至我局,最迟不得超过2017年11月15日(个别情况特殊的请与我们提前联系),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核销费用的项目,按不执行处理。

  项目单位应深入总结并及时上报引智成果,除按要求报送核销所必须的总结材料外,对于成效突出、影响较大的项目引智成果,要组织专报,上报经验材料时务必同时提供反映项目进展和专家工作情况的图片资料或视频影像材料,以便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对于申报材料完整、成果显著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项目审批和经费资助方面将予以优先支持。对不按时提交2017年度总结材料的项目单位,我局将不批复其2018年项目计划。


  联 系 人:谭祎

  地 址: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六层6077房

  联系电话:88123117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