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 浏览量:181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9-05-29/2019-08-10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科技创新,税收优惠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税收优惠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

  为做好全省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44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强化职责。各市州、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负责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信息抽查、投诉或异议处理,以及已入库企业的后续跟踪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确保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质量稳步提升。省政府已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纳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2019年各地要确保完成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见附件)。

 

  二、把握进度。今年的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计划每月进行一批公示公告,各级评价机构要及时对企业评价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要审查完毕,并在每月10日前将辖区形式审查通过的企业在系统予以提交。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全年受理企业注册,1至10月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10月31日后国家将关闭评价系统,不再开展评价工作。企业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和自评;拟申请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及研发费奖补政策的企业须在5月31日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取得国家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资格的企业须在8月10日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取得入库登记编号当年有效,不另发证明。

 

  三、宣传发动。各市(州)、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培训方式,积极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创新政策宣传培训,广泛发动,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服务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流程、享受优惠。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0731-88988819、88920264

  其他业务咨询

  用户注册/账号管理 010-88656305/6315

  联系人/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信息修改 010-88656305/6315

  注册地/行业类别/经营期限填写 010-88656305/6315

  知识产权获取/高企匹配 010-88656315

  系统报错/上传文件失败 010-88656314/6316

  文件条款/政策咨询 010-88656235/6238/6233

  知识产权/标准奖励/经营数据等指标解释 010-88656235/6238/6233

  意见建议、投诉处理 010-88656235/6238/623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29 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