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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8年度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和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5 浏览量:155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5-01/2019-05-20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18年度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和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3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湘政发〔2018〕3号)和《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评选奖励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5〕82号)、《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资助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5〕83号)的规定,拟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我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和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度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评选主要评选20个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含返乡农民工创业载体、示范高校)、100个湖南省自主创业就业先进个体工商户、100个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2018年度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申报评选主要评选10个落实农村创新创业政策好、环境优、人数多、成功率高的县市区。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条件。遵循湘人社发〔2015〕82号、湘人社发〔2015〕83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其中申报返乡农民工创业载体项目的,申报条件按照《返乡农民工创业载体申报考评记分表》(见附件1)内容执行。

  2、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申报条件。(1)农村创新创业环境良好。县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工作机制健全且运行良好。(2)农村创新创业氛围浓厚。当地农村创新创业主体活跃,创新创业人员较多,在当地具有较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创办的企业(经济实体)运营良好。(3)农村创新创业平台健全。有一批能够为农村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优质服务的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能够提供必要的创新创业场地和便捷服务。(4)农村创新创业业态丰富。农村产业布局合理,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较强的产业支撑,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手工艺、特色文化产业、农村电商等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涌现多个农业产业特色村镇或特色产业集群。(5)农村创新创业成效明显。上级下达的年度创新创业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带动城乡就业效果稳定、显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以上。具体按照《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申报考评记分表》(见附件2)内容执行。

  已被认定为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参与2018年度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

 

  三、申报名额

  各项目市州推荐名额、最终评选名额如下表,请各市州严格按名额推荐,超出名额或其他不按规定申报的行为视为自动放弃,其中示范高校由省教育厅推荐。各地初创农业专业合作社列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范畴申报。

  


  四、申报评选办法

  2018年度示范典型申报评选工作采取网络申报推荐形式进行。申报对象需登录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经办综合服务大厅(http://222.240.173.92:7001/hnpes/bsdt/index.jsp,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大厅)下载相关申报表格材料,完整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扫描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登录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模块(http://222.240.173.92:7001/ hnpes,以下简称评选系统)完成相关层级评审及推荐工作。申报对象及各级评审机构需及时进行申报及审核推荐,评选系统将按时间安排自动关闭相关申报通道。

 

  五、申报评选时间安排

  (一)申报初审(2019年5月1日—5月20日)

  申报对象按照自主申报原则,分别根据相应规定,登录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填写表格、上传证明、递交书面材料申报。其中“双百资助工程”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初审;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直接向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载体项目向各市州就业服务中心申报),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初审。申报对象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初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摸清实情、据实评价、认真推荐,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登录评选系统确认初审意见,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说明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市州复审(2019年5月21日—6月10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部门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项目进行联合复审;会同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项目进行联合复审;择优确认市州推荐对象及推荐排名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形成推荐意见并登录评选系统确认,填写好《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载体)推荐汇总表》、《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推荐汇总表》、《优质初创企业推荐汇总表》、《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推荐汇总表》(具体见附件3-6)及公示情况说明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省级评审(2019年6月11日—6月30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以上办法规定,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及省直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开展联合评审,采取差额选择、量化打分、择优评选原则确定2018年度拟奖励名单,并将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实地考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登录评选系统确认最终评审结果。

  (四)公示公布(2019年7月1日—7月31日)

  省级评审拟奖励名单将通过湖南红网、湖南民生网、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进行为期7天公示,同时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再次对拟获奖名单核实,排除违法、违规、违纪项目,根据公示结果及核实情况确认最终奖励名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采取联合行文形式正式公布奖励对象名单。

  (五)资金拨付

  相关奖补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下达到市县财政部门和省属获奖高校。各市县要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适时制作奖牌、组织授牌表彰及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选拔推荐。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认真组织好当地申报评审工作,明确具体承办部门、联系电话、具体申报安排,通过官网或公共服务网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严格遵守评选推荐纪律。评选推荐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评选,杜绝指派式评选;要公开公正,不私自降低评选条件;要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核实申报对象情况,规避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各级评审结果需向社会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一并上报。

  (二)挖掘示范典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将评选工作与当地产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扶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积极推荐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代表先进生产力、生产方式的创新创业典型,深入挖掘典型事迹。

  (三)落实跟踪服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评审结果向申报对象通报。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一次性奖补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要切实加强奖补资金监管,省级示范基地、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奖补资金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遵循“专款专用、讲究效益”的使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其中示范基地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经营场地租金减免以及基地管理运行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奖补资金只能用于当地开展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相关工作,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各项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形成政策措施的组合拳,持续加强对认定示范典型的帮扶,促进其良性持续发展。

  (四)发挥引领效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典型项目和示范县市区经验事迹的提炼总结,争取在创新创业各环节形成规律性、可复制、可推广范本和要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积极引导各类示范典型多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吸纳示范典型人物加入当地创业指导服务团队,吸纳典型项目为见习基地、爱心企业、扶贫基地,激发示范典型带动效应,推动当地创业就业工作实现新发展。

  (五)做好风险防范。各地要做好申报信息的保密工作,切实加强申报评审各环节的信息反馈和管理服务,公开咨询或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向申报对象反馈办理情况,加强对不法分子行骗行为的预警提醒,多举措杜绝不法分子利用申报评选工作行骗,保护申报对象权益。

  联 系 人:省人社厅就业处 尹 丹

  电子邮箱:jiuyechu6708@sina.com

  联系电话:0731-84900026/84900085(传真)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人社厅行政楼2楼207号房(邮编:410014)

  联 系 人:省就业服务中心农村就业服务处 王国新

  电子邮箱:hnnmgb@126.com

  联系电话:0731-84900116

  联 系 人: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张 镇

  电子邮箱:shebaochujyz@sina.com

  联系电话:0731-85165734

  联 系 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胡建群

  电子邮箱:hnxccyfz@163.com

  联系电话:0731-84488602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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