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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郑州市第七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2 浏览量:80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6-09-22/2016-10-2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资质认定,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郑州市第七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局总体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我市企业中开展第七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经市科技局确认的科技型企业。

  (二)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近三年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比例。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5%以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3%以上。

  (四)拥有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或专利,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或省内居于领先地位。

  (五)有较为健全的技术研发机构,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重视科技人员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六)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有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有创新管理意识,努力营造企业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建设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建立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管理规范高效。

  (七)具有行业或地区示范带动作用。在产业链发展中关联性强,在行业或区域产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发展潜力;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或具有较强的提供就业岗位的能力。

  (八)职工技术创新活动成效显著,具有良好创新氛围。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行组织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郑州市科技局,并将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高新处工作邮箱。


  三、相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按以下顺序书籍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1、郑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

  2、相关附件:

  (1)营业执照;

  (2)近三年财务报表(要求体现研发费用数额);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4)知识产权证书;

  (5)相关资质证明;

  (6)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7)相关环保证明。

  (二)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8日

  (三)材料报送地点:郑州市科技局10楼1003室


  四、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联系人:刘晓聪 67174525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周伟 67185359

  高新处工作邮箱:kjjgxc@sina.com


  附件:

  1、郑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doc

  2、郑州市第七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xls

郑州市科技局

  2016年9月22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6-11-29 | 资助企业数:
郑州市第七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受理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