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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6年度长沙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5 浏览量:97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6-02-25/2016-05-31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16年度长沙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长沙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长沙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长政发〔2013〕16号)的要求, 2016年度长沙市科学技术奖共有三类:长沙市企业科技创新市长奖、长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长沙市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奖。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6年度长沙市企业科技创新市长奖

  1、奖励对象:

  以实体经济为主,注册地在长沙的企业。

  2、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高度重视技术创新,拥有市级(含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较强的技术创新团队;

  (2)企业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产品为国际、国内首创,或其核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企业创新能力强,2013-2015三年中承担过国家、省、市重点科技项目,或具有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评价,或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或新品种审定;

  (4)企业通过科技创新,产生了或具有潜在的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2016年度长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奖励对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下列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述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或技术发明,且实用性强;

  (2)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中采用新原理、新工艺、新材料,其技术水平居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3)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经实践证明,对推进行业的技术进步示范作用明显,社会效益特别显著;

  (4)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规模化上作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2015年12月底以前通过科技成果评价(验收),或已获发明专利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2)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技成果(含专利技术)项目,需经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

  (3)凡权属、排名有争议的科技成果,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4)负责推荐的部门,收到申报项目后,应按照《长沙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查,严格把关;

  (5)驻长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申报长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成果必须在长沙市域内转化,且须与长沙市域内企业联合申报。

  (三)2016年度长沙市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奖

  1、奖励对象:

  在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中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示范引导作用突出,在长沙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个人。

  2、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13-2015三年来在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效,在我市有较大影响力和显示度的法人单位或个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并有配套的激励政策;

  (2)合作研发和转化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清晰,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其技术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3)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合作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项目在2013-2015三年累计利税达3000万元以上,或年人均利税5万元以上。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申报长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单位先从长沙创新创业网(网址:http://www.ppc-cs.com)登录“长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管理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

  申报长沙市企业科技创新市长奖、市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奖的单位请使用本通知附件内的申报表。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奖的单位应按属地原则,经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工作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以及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推荐资格的其他单位推荐,由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申报单位和个人及推荐部门要认真核实所申报的有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书面材料统一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并于装订材料背脊处标示单位名称,一式5份。其中一份申报材料的附件要求采用彩色打印,以便核对原件。

  3、申报市企业科技创新市长奖的单位须如实填写《长沙市企业科技创新市长奖申报表》(见附件1),提供技术创新总结报告和附件证明材料,经企业所属行业领域两名正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署名推荐。报送书面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供电子文档和附件证明材料原件,以便核对。

  4、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申报并进行提交操作后,导出含有附件的PDF文档打印装订成册。附件包括鉴定(验收、专利、品种审定)证书和其它有关材料(如技术报告、测试报告、用户意见、企业标准、证书、完税证明等),应对原件扫描后上传。报送书面申报材料时请携带申报系统中所要求提供的必要附件材料的原件,以便核对。

  5、申报市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奖的附件证明材料见《长沙市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奖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一览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时要求提供与书面申报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上述申报材料须有一套盖有印章的原件,如只有一份原件,需带原件来核对,并在所有带章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6、申报单位可以同年度同时申报市企业科技创新市长奖、市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奖,但获奖单位不重复评选。

  7、申报长沙市科学技术奖的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由评奖组织单位统一处置。


  三、申报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2、申报长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材料受理:长沙市技术评估论证中心

  联系人:

  胡革非:0731-82840116,13017396420

  3、申报长沙市企业科技创新市长奖、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奖材料受理: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科技奖励办公室)

  联系人:

  胡劲:0731-88668061,18674882898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2月2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