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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第四批长沙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7 浏览量:96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6-10-17/2016-12-20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第四批长沙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长沙市是国家首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之一。为深入实施国家科技文化创新战略,加快推进长沙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创新创意中心,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根据《长沙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开展第四批长沙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领域

  动漫游戏、演艺科技、数字传媒与出版、创意设计、数字旅游、湘绣、陶瓷、烟花等文化领域。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长沙市(含所辖区、县等全部行政区划)内,经营范围属于文化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企业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年税收100万元以上;

  4.企业大专以上的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企业上一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4%以上;

  6.近三年企业承担过市级以上(含市级)的重点以上科技项目不少于1项,或近三年列入为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重点扶持项目范围。

  7.企业拥有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内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三、申报材料

  1.《长沙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申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2.企业近三年开展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业务论述(1000字左右)纸质和电子文档;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收入证明材料;

  5.企业员工名册,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6.其他佐证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等。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如实填报《长沙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申报表》的各项内容。

  2、企业按申报材料要求,将申报表和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经所在区、县(市)、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推荐后报送市科技局。

  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12月20日前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市政府大楼11楼1108),电子版请发送至专用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栏写明申报企业名称及申报事项。

  联系人:王岁红

  联系电话:88666993

  QQ 邮 箱:cssgxb@163.com


  2016年10月1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