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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2 浏览量:127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6-08-12/2016-08-21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和2015年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2016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是必须属于我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二是必须与产业紧密结合,能实现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的重大突破或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并力求突出“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成果、新产业,立项意义重大;三是必须以企业为主体,由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势企业牵头申报,联合高校或科研机构实施,产学研深度融合。

  项目分两类,一类是科技攻关类,一类是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具体申报条件分别如下:

  (一)科技攻关类项目

  科技攻关类项目分重大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两类。

  项目及项目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拟突破重大核心技术须为当前制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拟突破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目录见《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导向目录(2016)》(见附件1)。

  2、项目须有明确的技术攻关目标,通过掌握核心技术以加快形成高端产品和新兴产业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施期内须有相关的专利申请或授权,取得的成果在提出关键技术问题的省内优势企业或骨干企业转化。

  3、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省内注册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具备较强的研发基础、科研实力和科技投入能力,核心团队学术水平和相关研究成果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企业上年度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近3年内至少有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或者3项及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文化创意类项目除外)。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高新技术企业或经省推新办组织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具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4、无相关研发基础和条件、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已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以及其它生产线和工程建设等项目均不纳入项目支持范畴。

  (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

  项目及项目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类项目支持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括:“十二五”以来,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或省科技重大专项获得的科技成果;2013年以来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或省科技奖励一等奖成果。其中医药类成果,中药须获得五类及以上新药证书,化学药须获得三类及以上新药证书;医疗器械类和试剂盒类成果须获得注册证且其创新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项目拟转化成果产权明晰,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成熟度高,尚处于攻关阶段或纯生产线建设项目不属于本类项目支持范畴。

  3、申报企业须为在省内注册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具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能力和条件;项目转化目标明确,转化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申报程序

  2016年度专项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并提交网上申报系统形成的纸质材料,项目受理以推荐单位出示的项目正式推荐函为准。

  项目的推荐申报按属地原则,中央在湘企业和省属企业项目直接向省科技厅和省经信委申报;市州(含省直管县)项目由市州科技局会同市州经信委、财政局共同推荐申报(项目推荐函须同时加盖三部门公章)。

  中央在湘企业,省属企业,市州科技局应对经审查并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三、申报方式

  (一)在线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t.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注册后选择“申报单位登录”进行登录。已注册过的申报单位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申报单位密码可向项目受理中心咨询。

  2、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相应的推荐单位。申报多个项目的单位,由申报单位管理员给项目负责人分配用户名和密码,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申报书,由申报单位统一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

  3、推荐单位进行初审,在线填写推荐意见,经“信息系统”在线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并在线导出推荐项目汇总表。

  (二)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单位直接在“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申报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文件,分别报送省科技厅1份和省经信委1份。

  2、已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请各推荐部门按照相关要求于2016年8月22日前(以报送到省科技厅的时间为准),推荐单位将推荐文件、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和项目简介(见附件6)分别报送省科技厅1份和省经信委1份,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其它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产学研合作协议;

  (2)项目相关研究基础证明材料,其中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须提供拟转化成果及其产权证明材料;

  (3)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以及项目团队相关资质、研究平台、研究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申报单位上年度纳税凭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及项目配套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其他有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主体申报一个项目,不能多头申报;已承担了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项目且未结题的单位,包括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一律不能申报。

  2、鼓励和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申报。

  3、涉密项目按有关规定另行申报。

  4、推荐范围:

  (1)重大核心技术类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各市州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学研结合计划重点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7)上报的项目范围内推荐。

  (2)关键共性技术类项目。各市州按照《湖南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发展导向目录(2016)>的通知》(湘推新工办〔2015〕18号)中明确的技术范畴内进行推荐。

  5、对于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明确给予支持的项目,各推荐部门应将其纳入申报项目之中。

  6、受理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8:00至8月21日17:30,相关纸质材料按照通知要求于2016年8月22日前由推荐部门报送到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申报企业不能自行报送),由省科技厅统一汇总,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可咨询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相关处室,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省科技厅高新处 彭子晟 电话:0731-88988817

  李贵龙 电话:0731-88988908

  传真:0731-88988745

  邮箱:abc1003bg@163.com

  省经信委科技处 李 瑞 电话:0731-88955378

  邮箱:kjcyx123@163.com

  项目受理咨询 贾晓玲 电话:0731-88988730

  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楼大厅102室


  省科技厅 省经信委 省财政厅

  2016年8月1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