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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2 浏览量:97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科学技术部门,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8-22/2018-09-14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科技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发展局,仁怀市、威宁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以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和《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精神,做好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科通〔2017178号)相关要求,现将我省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一)在贵州省所辖行政区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图(试行)》(附件1)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附件2)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企业联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0天以上

  (四)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中规定的业务领域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五)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由省商务厅予以确认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揞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IT0)、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0)、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0),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六)企业申请前2年度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行政处罚记录。

 

  二、申报时间

  (一)企业网络填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17:00

  (二)业纸质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17:00.

 

  三、申报流程

  (一)自评。企业对照《贵州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首次申报的企业可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企业端)补填报相关业务信息和数据(服务外包网址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系统)网址https://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i)o评价后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二)注册。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理平台认定工作网”(以下简称“技先平台http://tas.innocom.gov.cn/)或通过责州省科技资源服务网一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跳转登录,进入“技先平合”,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注册过的企业不用重新注册),完成注册。

  (三)申报受理。注册成功约企业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登录进入“技先平台”,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待网上审核通过后,甲报企业在线打印纸质资料,连同相关附件按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式三份向认定机构办公室报送,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1012726409@qq.com)

  (四)评审认定。认定机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在认定机构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无异议的,将印发认定文件,并将认定的企业及有关情况通过“技先平台”备案,同时上报认定文件和备案函。科技部火炬中心给予认定企业备案编

 

  四、其他要求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作出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认定机构将按照《贵州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创新创业处

  尹健0851-85818723,13985474736

  朱琳0851-85864651

  2.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

  周林0851-88555461,15185015879

  3.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武晓0851-85281664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贵阳市南明区科学路16号贵州省科学技术厅507室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8-12-20 | 资助企业数:
关于贵州省2018年度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