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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省农村产业革命生态家禽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生态家禽产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量:123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5-12/2020-05-20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省农村产业革命生态家禽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生态家禽产业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根据《贵州省2020—2022年生态家禽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贵州省生态家禽产业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生态家禽省级财政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省级财政项目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进一步投入生态家禽产业,聚焦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强弱项、补短板,推动生态家禽全产业链发展,壮大产业规模,调优产业结构,切实推进全省生态家禽产业提质增效,为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项目类别

  (一)种繁场建设项目

  围绕产蛋率和料肉比等重点指标,加快推进地方优质家禽品种改良步伐,加强疾病净化、提纯复壮和品种选育基础工作,提高生态家禽种苗供给能力。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家禽原种场、扩繁场。拟安排资金500万元。年供苗量达200万羽以上,单个种繁场(站)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二)标准场建设项目

  按照“规模适度、收益稳定”的原则,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加大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力度,确保短期内生态家禽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建设内容包括:建立标准化养殖小区。拟安排资金1200万元,每个养殖小区补助资金10万元。

  (三)屠宰加工厂(场)建设项目

  按照“规模饲养、定点加工、冷链运输、冰鲜上市”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在产业集聚区、重要节点城镇分阶段梯度推进屠宰厂(场)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生态家禽定点屠宰加工厂。拟安排资金1200万元。年屠宰量1000万羽以上屠宰厂,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年加工200万羽以上精深加工厂,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四)技术服务、科技研究、质量监管项目

  研究解决生态家禽产业在种繁、养殖、疫病防控等关键环节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和服务工作。建设内容包括:开展技术服务和疫病防控,地方家禽品种品质特性研究及示范应用,开展生态家禽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等。拟安排资金500万元。

  (五)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严格落实养殖场生态环保治理主体责任,通过项目补贴的方式,支持养殖场加大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购置以及推广生物发酵、有机肥加工、堆沤发酵还田等方式,统筹解决粪污资源化利用问题。拟安排资金500万元,每个养殖场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三、项目实施时限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


  四、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为规划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社会团体。

  (二)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公开竞争申报。各申报主体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立项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各申报主体提交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初审并现场核实→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汇总各推荐申报的项目,审查后报贵州省禽业协会审核后报省生态家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省生态家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组织专家评审后,向社会发布立项公告→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省属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直接向省生态家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申报,由省生态家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评审通过后立项。

  (三)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申报意见表。项目申报书应详细说明项目概况、背景及可行性分析、建设目标与内容、投资估算、建设进度、保障措施、效益指标等(详见附件1),项目申报意见表(详见附件2)。


  五、资金补助方式

  (一)财政资金原则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

  (二)项目立项后,省生态家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会同省财政厅拟定资金拨付方案,报经省生态家禽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后,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家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下达专项资金。

  (三)项目建成后,经县级初验,市级组织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省生态家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重点抽验。


  六、有关要求

  (一)请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5月20日前统一将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省生态家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于项目立项后10个工作日内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单位为省直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项目实施方案由省生态家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批复。

  附件:1. 2020年贵州省生态家禽产业项目申报书(样本)

  2.项目申报意见表

  省农村产业革命生态家禽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业农村厅代章)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张云丹,联系电话:18798725693,邮 箱:19641498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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